“证明”前后不一致
工人讨薪遇难题
□晚报记者 尹媛媛


本报讯 2015年就领着工友干完了承包的活儿,可工钱到现在还未结清,近日,市民宁先生遇到了烦心事。
宁群富告诉记者,工程结束后,他找公司财务赵旭开了用工证明,上面写总杂工数44个及完成平方数。宁群富说,孙良和党经理挂靠了有实力的广宇公司,才承包到了恒基名都的工程,他和工友从孙良等人处接了活儿。
随后,记者拨通了孙良的电话,对方说不认识宁群富,当记者问他,他是否欠宁群富及工友的工钱时,孙良说不知道,让问党经理。宁群富,随后拨通党经理电话,但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同宁群富和工友,一起来到恒基名都售楼部,找到开发商负责人曹总。
“按照工程进度款,孙良的钱,我们已经全部按照合同结点付完了款。房子没有验收前,我们结到工程造价的90%,这个钱已付完。以前孙良拿着章说是广宇公司委托书转钱,钱都转给党经理了。现在广宇公司表示以后不让把钱直接转给他。”曹总说。
正在记者向曹总了解情况时,孙良来到售楼部。孙良告诉记者,款还没下来,等着广宇公司打钱,还有一个7%的工程款。剩下的工程款给了,他就给工人结。曹总表示,按照合同约定,验收后,付95%;备案后,付97%。
当宁群富表示孙良还有10多万没给工友结时,孙良表示只有4万多元钱未结清。双方因到底多少工钱未结清,争执不下。“你们去公司找财务赵旭,算结算单,支出多少钱,剩多少钱,算完年前肯定给清完。”孙良说。
记者
记者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刘建锋,他表示之前赵旭写有签名的证明单是具有法律效力,宁群富等人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法院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