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6年01月25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坚决杜绝“植”之不理

发布时间:2016-01-25 07:59:27  

坚决杜绝“植”之不理

 

□李  

 

眼下,我市正在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农闲时节植树造林。据统计,一个多月来,我市已植树139万余棵,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开局良好。(近日《天中晚报》)

冬春季节植树造林,是每年都要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植树造林,可以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减低风速、美化环境,还可以为车辆和行人提供绿荫,为人们带来经济效益,有百利而无一害。许多地方都把提高森林覆盖率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市大部分为平原,森林覆盖率不是太高,但宜林荒地不少,充分利用宜林荒地和道路两侧的绿化带种植既有经济价值又有观赏价值的树木,不失为促进城市和社会发展的良策。

事实上,对于植树造林活动我们一直都很重视,不过,我们应该承认,植树造林的结果并不十分理想,只见人植树,不见树成材,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年年植树不见树”、“植树”变成了“植数”的现象。究其原因,一是人为损毁、牲畜损害的情况比较普遍;二是责权利不明确,树被种上后,谁管理、谁受益不十分清楚,也就出现了“有人种,没人管”的情况。这两种原因,第二种是最根本的,第一种主要是由第二种引起的。这就提醒我们,必须明晰责任、产权、利益,才能保证植树造林取得成果。

可喜的是,我们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一些县区在植树造林时采取承包返租、包乡帮扶、股份造林、项目开发或招商引资的方式拓宽筹资渠道,还采取政府租地、公司承包的模式解决造林用地和后续管理问题。政府从农民手中租来土地,承包给绿化公司植树,政府支付前几年的租金,后续租金由承包方承担。这就好了,种下的树不再是“没娘的孩子”,谁再“欺负”,可是要负责任的。栽下的树木有了茁壮成长的好环境,成活率和成材率肯定会大幅度提高。

责权利的问题解决了,“植”之不理的现象就会随之杜绝;“植”之不理的现象杜绝了,我们就能年年看树成长了。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