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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2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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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与描述不符 最低索赔500元

发布时间:2016-01-22 08:28:33  

商品与描述不符 最低索赔500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市民女士在一家育婴店给孩子买了一双防滑学步鞋,但是孩子穿上后经常滑倒。女士想把鞋子退掉,工作人员说防滑鞋孩子已经穿了多日,不能退换。女士认为对方的行为是在欺骗消费者。

“孩子正在学走路,如果不是工作人员说鞋子防滑,我不会掏那么多钱买。”女士告诉记者,一个月前,她在市风光路一家育婴专卖店买东西时,店里的工作人员向她推荐一款儿童防滑学步鞋,称此款鞋采用防滑工艺制作,有防滑功能。女儿正在学走路,怕女儿摔倒,女士花100元钱给女儿买了一双防滑鞋。

回家给孩子穿上后,女士发现女儿很容易摔倒。后来又穿了几次,女士确定自己购买的防滑鞋不防滑。随后,她来到育婴店向店主讨说法。店主称女士购买的鞋子已经有一个月之久,而且鞋子脏了,影响二次销售,不能为其退换。

“鞋子和商家的描述不符,这不是欺骗顾客吗?”无奈,女士向本报求助,希望将鞋子退掉或者换成其他商品。

记者从驿城区消协了解到,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必要的信息。经营者如有欺诈,应给予消费者3倍的赔偿,并且设定了赔偿下限,如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赔偿500元。

消协工作人员称,女士购买的商品不具备商家描述的防滑功能,属于商品与经营者描述不符,构成欺诈。女士可以让经营者给予3倍的赔偿。如果3倍赔偿不足500元,消费者可以让经营者赔偿500元。

女士说,她准备向消协部门投诉,为自己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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