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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0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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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玩具卖给儿童 孩子家长不满报警

发布时间:2016-01-20 08:28:34  

 

□晚报记者     

 

本报讯   昨天,市民张磊发现儿子手里多了个陀螺玩具,后询问得知是儿子拿100元钱在学校门口的小卖部买的。“6岁的孩子,对钱还没什么概念,商家不能只顾挣钱,引诱孩子盲目消费。”张磊说。

张磊说,当天中午12时许,他到市练江大道中段接上小学一年级的儿子亮亮时,发现亮亮手里多了个陀螺玩具。亮亮说陀螺是他花100元钱买的。

张磊说,平时家里不缺儿子的玩具,孩子对钱没什么概念。他给岳父打电话,得知是岳父给了亮亮100元钱,让孩子买喜欢的东西。

“陀螺是我在学校门口的小卖部买的。”亮亮对记者说,当时,他拿着100元钱购买了玩具。

记者看到,玩具盒的一侧写着:高速旋转的陀螺,请不要接触且保持距离,请不要给8岁以下的儿童玩耍。“幸亏部分零件被其他同学拿走,不然发生意外就麻烦了。”张磊说,他找商家理论却无济于事。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卖部。店主说,店内也有便宜的玩具,但当时孩子选择的是价值90元的玩具,他们收了孩子100元钱,还没来得及找钱,孩子就跑了。

“孩子这么小,他知道啥?拿着大额钞票,你们最起码应该问问,或者等家长来了再卖东西。”张磊说。当天,他拨打110报了警。

       由于亮亮购买的玩具已经损坏,商家不愿退钱,只是找了10元钱给张磊。现场,民警告诉店主,以后遇到孩子拿着大额钞票购买东西,一定要让孩子把家长叫来,避免发生类似的事情。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 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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