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怀疑燃气费多交了
燃气公司:系统升级,费用累计
□晚报记者 袁 敏 张丽丽
本报讯 昨日上午,家住市中华大道西段龙源小区的董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13日去燃气公司交费,交费单显示一个月的燃气费90多元。“平时我一个月只交20多元的燃气费,这次交得太多了吧?”董先生说,由于当天交费的人比较多,他没来得及细问,想让记者帮忙问问。
董先生说,他在龙源小区居住两三年了,一直都是燃气公司的职工上门收费。家里只有他和老伴两个人,每个月交20多元的燃气费。去年8月,他交了80多元燃气费后,再也没有人到小区收燃气费。前天,他想到很久没有交燃气费了,便到市自由街北段的豫南燃气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交费。
“收费人员说我应该交91.98元。我以为这是从去年8月到现在的,没有太在意。”董先生说,他接过收费单一看,发现单子上的日期是2015年9月24日至10月31日。
昨日上午,记者就董先生提出的问题,采访了豫南燃气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的有关负责人。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缘由,该负责人到收费大厅打了董先生的用气交费明细单。记者看到,董先生去年6月的费用为87.6元,8月的费用为28.47元,10月的费用为63.51元,12月的费用则为0元。
“董先生家是人工抄表收费,工作人员每两个月到该小区收费一次,8月收取的是6月之前的累计燃气费,他13日交的是上次交费后一直到10月的累计费用。”该负责人说,龙源小区从去年8月实施机器抄表,董先生家的燃气表也进行了同步更换,这才出现燃气表10月以后燃气费为零的现象。他家10月之后的燃气费明细在另一个系统上。
该负责人说,燃气费于去年10月1日之后实行电脑收费,日期便自动生成为董先生所拿单子上面的日期,这才引起了董先生的误会。“系统更新市民需要一段时间适应,导致公司收取燃气费滞缓。对此,我们表示歉意。”她说,以后每个月抄一次表,如果市民交费及时的话,不会出现费用累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