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6年01月15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夫妻拌嘴丈夫拿菜刀砍妻

发布时间:2016-01-15 08:32:04  

夫妻拌嘴丈夫拿菜刀砍妻

 

□晚报记者         通讯员   张桂华

 

本报讯   近日,确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张某酒后与妻子起争执,后持菜刀将妻子任某砍致轻伤,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并赔偿任某经济损失21592.1元。

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任某系夫妻关系,曾于2010年离婚,后于2013年复婚。复婚后,二人常因张某嗜酒起争执。20156272330许,张某酒后回家,双方发生争吵并厮打。张某从厨房拿出菜刀在妻子身上一阵乱砍,致任某左侧腹部、左肩、左手及右小腿等处受伤,皮肤创口总长23.1cm。经鉴定,任某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后任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任某遭受的经济损失,应由张某赔偿。任某因伤所受各项损失共计21592.1元。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