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拌嘴丈夫拿菜刀砍妻
□晚报记者 许 静 通讯员 张桂华
本报讯 近日,确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张某酒后与妻子起争执,后持菜刀将妻子任某砍致轻伤,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赔偿任某经济损失21592.1元。
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任某系夫妻关系,曾于2010年离婚,后于2013年复婚。复婚后,二人常因张某嗜酒起争执。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任某遭受的经济损失,应由张某赔偿。任某因伤所受各项损失共计2159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