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应聘不签《劳动合同》惹麻烦
没拉来业务就不给工资?
□晚报记者 栗晨曦
本报讯 日前,市民
辛苦近俩月 啥也没得到
“当时我应聘的是业务员,公司负责人说底薪1800元,另外每拉一笔业务都能得到5%的提成,真没想到上班近两个月,却没有得到任何报酬。”
得到新工作的
“公司不给补助吗?”记者发问。“公司每天除了车费,还给10元钱的补助,因为补助的钱不够,我还经常往里贴钱。”
虽然每天奔波,但业务要想打开还是有些难度。在该公司近两个月,
渐渐地,几名业务员对下县跑业务也少了热情。
“公司不愿给补助,我们也不能没挣着钱,却垫钱拉业务,我们提出辞职让公司结算工资,此时公司竟说根本没有底薪。”说到这里,
“你们签相关合同了吗?”记者问。“没有,我认识的好多人都没签,用人方也没让签,我就没在意。”
“拉业务有提成,没底薪”
随后,记者拨打了该公司合伙人之一
“拉业务有提成,没底薪。业务谈得多,得到的提成就多。他们没有拉到业务,我们公司却每天给他们每人报销出差费45元左右,已经仁至义尽,公司不可能再拿钱给他们。”
“
“ 我觉得她们这样说不对,如果没有底薪,我不会干这个活儿。我离职之前还看到过公司财务造的工资条,我的工资是2400元。”
驿城区劳动监察大队介入
记者就此情况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刘建锋。“这种情况,如果属实,情节严重,劳动监察部门甚至可以对违法企业开出罚单以作处罚。”刘建锋告诉记者,《劳动法》规定用工方不与受雇人签订《劳动合同》涉嫌违反《劳动法》,拖欠工人工资按规定需支付工人双倍工资。该公司不能以员工没拉来业务为由,就不给工资。
随后,记者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