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与手签时间不一致
市民申请购房补贴遇难题
行政服务大厅:合同以网签时间为准
□晚报记者 张丽丽 袁 敏
本报讯 市民本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获得政府财政补贴。这对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可是市民王先生在申请购房补贴时遇到了难题。昨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在驻马店春江铭都购买了一套120多平方米的新房。首付款交清后,12月6日,他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12月8日,他按照规定缴纳了契税。
“经了解得知,我市实施了购房补贴优惠政策,在本月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市民可申请购房补贴。”王先生说,他购买的房子是12月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符合购房补贴优惠政策。于是,他向市行政服务大厅购房补贴资金发放窗口递交了申请,被告知他的购房合同没有备案。
王先生说,购房合同没有备案不能申领购房补贴。得知这个消息后,他找到开发商,催促对方备案。了解情况后,开发商和他一起到房管部门将购房合同备案。将购房合同备案后,他又向市行政服务大厅购房补贴资金发放窗口递交了申请。该窗口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说他购房合同的网签时间是11月21日,不符合购房补贴优惠政策。
“购房合同上的时间明明是12月6日,为啥不能办理?”王先生不解地问。
当天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市行政服务大厅购房补贴资金发放窗口,看到这里排着长长的队伍,都是申请购房补贴的市民。针对此事,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有关规定,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者,可申请购房补贴。
该工作人员说,审核购房补贴手续时,他们发现有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手签时间与房管部门的网签时间有出入。为了避免购房补贴被恶意套取,他们严格把关,以房管部门的网签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