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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4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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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标价2元 结账时收3元

发布时间:2015-12-14 08:43:34  

 商品标价2   结账时收3

超市负责人道歉并退还多收的钱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我按商品价签上的价格付的钱,而且我所购食品名和价签上的名称也一致,可超市工作人员却多收我1元钱。”昨日,市民王先生反映。

据王先生介绍,12日上午,他在市交通路西段一超市买了一些蘑菇、一袋土豆粉和一盒鸭血。“我到收银台付款时,收银员说鸭血没有价格,让我去二楼打价。我返回二楼打价后付款准备离开超市时,被一名从二楼赶来的工作人员拦下,说盒装鸭血是3/盒,让我再补1元钱。当时我也没多想,就补了1元钱。”

王先生说,当他准备骑车离开时,无意间发现鸭血盒上的商品价签标注品名为“华西鸭血”,零售价为2/盒。之后,他返回超市询问工作人员是不是多收了他1元钱,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

随后,记者随王先生见到了该超市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因为当天超市对部分商品的价格进行了调整,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忘了更换盒装鸭血上的价签,也没有更新电脑系统,导致两者价格有差异。

最后,这位负责人向王先生道歉,并退还了多收的1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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