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相约开房 女子拿走男子手机
□晚报记者 苏 玲 通讯员 张 凯
本报讯 昨日,平舆县女孩郭某拿着法院的判决书悔恨不已。
郭某现年25岁,两年前大学毕业,犯罪之前在许昌一家公司工作。每月3000多元的工资,也能让她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改变要从她的微信交友说起。
郭某像其他年轻人一样,爱上网交友聊天。除了日常工作外,她最爱玩微信,刷友圈添加附近的好友。由于郭某家庭条件一般,她希望在网上能遇到“高富帅”。
2015年7月,郭某通过微信认识了同在许昌工作的陈某,两人谈天说地,甚是投缘,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陈某告诉郭某,自己是独生子,家庭条件不错,父亲在许昌开公司,母亲在市直某单位工作,目前单身,在许昌一国企工作。
陈某的条件让郭某心动。两人通过微信交换了照片,郭某漂亮的外表也让陈某躁动不已。两人很快便在网络上确立了恋爱关系,决定见面。
陈某把见面地点选在许昌市区一宾馆。郭某按照约定在宾馆见到了陈某,发现陈某与照片中的人简直判若两人,就是一个老气的中年人。郭某的心立即凉了半截。此时,陈某向郭某表达了希望其留宿的想法。郭某觉得这种老男人就是想骗小姑娘上床,欺骗感情,自己得让他吃点儿亏。郭某假装同意留宿,在陈某洗澡时,拿走其新买的苹果手机。陈某报案,3天后郭某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归案后,郭某及时退还被害人陈某的手机,取得受害人的谅解。鉴于郭某临时起意,且是初犯,平舆县司法局认为郭某适合社区矫正。故法院判处郭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一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