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经济学 不过是饮鸩止渴
□ 马涤明
全国各地的传销人员来到广西南宁,聚集在不同的小区和民宅。这些传销组织公开活动,经常举办“传销千人盛宴”,并将电话打到全国各地发展下线,盛行多年,但似乎并没有受到有效的打击和禁止。(
国家相关法律早就明确了传销的非法性,类似传销活动也明显是违法的。南宁的“传销千人盛宴”并非刚刚形成,早在2009年,就有媒体对广西传销进行过深入报道,其中也描写了某海鲜大酒店举办千人盛大宴会的场面。6年之后,盛况依然。
记者拨打南宁市工商局反传销专线电话,向他们举报传销组织每天在此公开活动。但当晚6时记者再次来到该酒店现场查看,酒店内依然热闹喧哗,并没有任何执法部门前来阻止。
当地执法部门对传销一事并非闻所未闻,但“揣着明白装糊涂”的背后,似乎与传销组织的规定相关:不吸收公务员、军人、学生、教师和本地人。这似乎没有干扰到本地人的生活。甚至有地方官员表态,传销组织的壮大,对于地方经济的促进作用很大,只要他们不斗殴、不抢劫就行。在一些地方,有关部门甚至认为传销组织的进入,可以提高餐饮业、住宿业的经济收入。正是这样的执政逻辑,让一个庞大的非法传销组织得以扎根多年。在利益面前,执政者充当了违法分子的“保护伞”。
职能部门视而不见,只能让更多投机取巧或者不明真相的人卷入其中,从而传销之势愈演愈烈。
市场经济首先必须是道德经济和法律经济。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一个重要角色,就是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政府的不作为就等于给自己挖坑埋隐患。
传销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其伪善面目终究有一天会被撕开。若政府只求眼前利益,不正视传销的危害,当人们滚雪球般聚集至此的财富化成灰烬,恐怕当地政府已无法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