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套取国家专项资金被判刑
□晚报记者 苏 玲 通讯员 张 凯
本报讯 近日,外逃两年的犯罪嫌疑人孙某在家人的劝说下主动归案。孙某2005年至2013年任平舆县庙湾镇某村党支部副书记,工作积极主动,很受群众拥护。镇里领导对孙某的工作也非常认可。
随着国家的专项资金越来越多地投向农村,看着村里一些人开好车、住好房、下馆子,日子过得逍遥自在。孙某也对自己放松了要求,从公款吃喝到把公家的钱装进自己的腰包。
由于农村基础教育薄弱,一些学校不得不举债搞建设。国家为了助力农村中小学发展,实施了“普九”化债专项资金项目,各地中小学上报自己的合理债务,由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统一负担,让农村中小学彻底甩掉包袱,实现教育的稳步快速发展。孙某从此看到了“商机”。
2012年至2013年,孙某伙同张某等3人虚构村委小学债务,套取国家的“普九”专项资金139800元,除因公开支54910元外,其余款项孙某分得28600元。案发后孙某外逃,由于是网上追逃人员,他不敢去正规的场所打工谋生,生活十分窘迫,对家人的思念更让他在外度日如年。
司法机关积极地做孙某家人的思想工作,为他们讲法律、讲政策。最后,孙某在家人的劝说下,主动回来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将赃款退回。
法院最终认定孙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
鉴于孙某的认罪悔罪表现,平舆县司法局接受法院委托及时对孙某做了详细的审前社会调查,认为孙某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建议司法机关对孙某实施非监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