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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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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集中查处非法校车载运学生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5-11-17 08:17:42  

 全市集中查处非法校车载运学生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校车被处罚

□晚报记者          通讯员   张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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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向群众宣传关于交通安全的内容。

本报讯   “您好同志,您的孩子平常乘坐校车吗?如果孩子平常需要乘坐校车,一定要对孩子乘坐的校车资质进行认定。”昨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的民警们在我市多家小学和幼儿园门口设点,向市民宣传安全校车知识,让市民了解违法校车的危害,确保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记者了解到,近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取缉查布控系统定点检查、深入学校周边道路进行安全排查和流动小分队全天候进行道路巡查等方式,集中查处了一批非法校车运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这次查处是全市各县区联动,有多家幼儿园的和小学的校车属于非法载运学生,没有取得校车应有的资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西平警方在查处中发现,西平县焦庄乡毛寨村幼儿园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驾驶人韩某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责任幼儿园和驾驶人分别被罚款1万元、1200元;西平县重渠镇李庄幼儿园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驾驶人朱某无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责任幼儿园和驾驶人分别被罚款1万元、1200元。

记者了解到,在查处中,市区也发现不少这样的情况,给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驿城区驾驶人刘某礼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在确平路224省道违法运送学生时被巡逻民警查获,被罚款1万元。”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查处中有人顶风作案,依旧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运送学生,民警在市铜山大道、关王庙村村通道路等地设点时,都查出了违法校车并进行了处罚。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查处违法车辆,他们还向正规的校车驾驶人和市民宣传《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交通安全的内容,确保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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