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 拒付违约金
业主指责遂平“天洁置业”太霸道
□晚报记者 吴 峰
本报讯 11月13日,遂平县的杨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反映,遂平天洁玉湖绿岛天韵阁的开发商没按期交房,却拒付违约金。
当日上午,记者在遂平县城采访了杨先生。杨先生告诉记者,2012年遂平天洁玉湖绿岛天韵阁还没有建成时就收了他8万元钱。2013年3月,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约定2013年12月31日前交房,如有违约按每天总房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杨先生说:“今年8月,河南天洁置业有限公司通知业主交房。我们去看房时才发现,房子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到现在还不能入住,但物业费要从9月开始收。房子没有达到交房条件,就收物业费。按照约定,开发商应该支付我们20个月的违约金近3万元,但没支付。河南天洁置业有限公司太霸道。”
记者在杨先生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看到,与杨先生签订购房协议的是河南天洁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是2013年3月12日。
合同的第八条明确了出卖人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将具备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合同的第九条约定,除本合同的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逾期不超过30天,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当日上午11时30分,记者来到河南天洁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办公室的何主任告诉记者,首先要弄清楚杨先生是几号楼的业主。何主任还告诉记者,公司领导不在,等他向领导汇报后再给记者回复。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没收到该公司的回复。(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