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有偿补课 要堵也要疏
□张西流
日前教育部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陕西省教育厅近日正式公布实施方案,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上课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教师重点查办。(
“禁补令”沦为一纸空文,不乏某些既得利益者,拿教育体制当违规补课的挡箭牌。一些学校和教师依靠有偿补课敛财,有的甚至滥用教育权,迫使学生补课,并在一定范围内垄断生源、垄断价格。可见,执行“禁补令”,须打破育人者的商人心态。强硬的惩戒措施出台,能在一定程度上让违规者有所忌惮,遏制利益冲动。
对待有偿补课,要堵也要疏。比如,用师德和绩效考核,规范有偿补课。一方面,将不参与有偿补课作为衡量教师师德的一个重要标准,与绩效考核挂钩;另一方面,提倡和引导教师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无偿答疑辅导,由校方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
而从长远来看,改变单一的功利的教育评价体系,拓宽孩子们的受教育“模式”和成才途径,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育理念,方能从根本上减少乃至消灭有偿补课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