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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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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楼梯被拆除

发布时间:2015-10-30 09:09:12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1027日,本报报道了市南海路五巷一商户为图自己方便,占用门前道路搭建楼梯,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通行的消息。

消息刊发后,驿城区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商户在没有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占用道路私自进行违法建设,违反了河南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依法向相关责任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拆除。

 随后,驿城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责令相关责任人自行拆除,但其拒不整改,置若罔闻。

 在多次劝其自行拆除无果后,1029上午8时,驿城区综合执法局出动执法人员30人,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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