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官员到外地出差,将根据不同城市、不同季节执行不同的差旅住宿费标准,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的住宿费标准最高,为1100元/人/天,较原标准上调了300元。此外,司局级干部和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也有不同程度的上调。
20日,财政部下发《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自
目前,各地执行的是2013年下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对于各个省市的住宿费补助,部级干部执行统一的标准,均为800元/人/天,司局级干部按不同城市从450元/人/天到500元/人/天不等,而处级及以下干部则从310元/人/天到350元/人/天不等。
此次调整了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7个城市司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和33个城市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
调整之后,部级干部在各省市间出差的住宿费标准不再统一化,而是形成了三个档次。其中,北京和上海的住宿费标准最高,为1100元/人/天,较之前上调了300元;南京、杭州、福州、厦门、郑州、广州、深圳、成都、昆明的住宿费标准居中,为900元/人/天,较之前上调了100元;其余城市则维持不变,仍为800元/人/天。
北京、天津、上海、杭州、厦门、广州、深圳7个城市司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也不同程度进行了上调,从10元到150元不等。其中,北京从500元/人/天上调至650元/人/天,上海从500元/人/天上调至600元/人/天。
此外,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除海口、拉萨、西宁外,其他33个城市均有上调,幅度从10元至150元不等,北京和上海分别从350元/人/天上调至500元/人/天。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