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5年10月19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知少年触刑法 社区矫正引正途

发布时间:2015-10-19 08:49:23  

 

□晚报记者         通讯员     

 

本报讯   坐在教室里的李明(化名)看着跟其他学生没有任何区别,但他和一般的同学不同。他是一名在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罪犯。李明的同学并不知道李明犯罪的情况,他在司法机关留存的犯罪记录将被封存,不会对他上学、就业产生不利影响。

李明家住平舆县阳城镇某村,本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父母为了让他接受更好的教育,把他送到县城读初中。八年级暑假时,李明经常和几个外校的学生相约上网打游戏。还有同学经常拉他出去吃饭、唱歌。家长给的生活费已经不能满足他的消费需求了。

201411月至20151月,李明伙同他人多次潜入学校办公室和学生寝室,盗窃数十部手机和现金几千元。鉴于李明还是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且作案时不满16周岁,侦查机关及时向平舆县司法局发出了社会调查函,平舆县司法局建议司法机关对李明进行社区矫正。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