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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9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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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虐童案昨日开审 养母李征琴否认犯罪

发布时间:2015-09-29 07:54:37  

 

昨天上午930分,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在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被告人李征琴表示并不认为自己有犯罪行为,打宝宝是认可的。

据起诉书介绍,20136月,被告人李征琴与其丈夫施某斌通过安徽省来安县民政局办理了收养施某某的手续,并将其带回南京。2015331日晚在其家中,李征琴认为施某某考试作弊、未完成课外阅读作业且撒谎,先后使用抓痒耙、跳绳对施某某进行抽打,造成施某某体表分布范围较广泛的挫伤。

经南京市公安物证鉴定所鉴定,施某某躯干、四肢等部位挫伤面积为体表面积的10%,其所受损伤已构成轻伤一级。

案发后,李征琴于201544日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罪行。

公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征琴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建议对其从宽处罚。并请根据本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被告人案发后的表现,并充分考虑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及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及未来成长实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被告人李征琴依法、公正判决。

对于起诉书的内容,被告人李征琴表示自己没有犯罪,对指控她故意伤害罪有异议。

李征琴称:“我对那天晚上打宝宝是认可的,但没有打那么重,也不可能构成轻伤。宝宝当时不听话、撒谎,我担心他以后会学坏,他平时抄别人的作业,我很着急,我是想把他教好。宝宝到我家3年了,恶习都没有改掉。我想打他一下,改一下他的恶习。我是出于教育的目的,不是想伤害人。”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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