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5年09月28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学校食堂进行专项检查

13所学校(幼儿园)食堂被责令整改

发布时间:2015-09-28 08:02:37  

 

□晚报记者         通讯员  刘雁飞

 

本报讯   “截至目前,我们已经出动执法人员近百人次、执法车辆20余辆,对全市近200家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927日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连日来,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对全市的学校食堂进行专项检查,开发区和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都参与了专项行动。

据悉,本次行动是为了切实加强2015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发生,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今年秋季开学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体育局对全市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研究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99日前完成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填好自查表,并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确保专项检查活动顺利进行。

此次检查主要是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是否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员(师)制度,索证索票和食品添加剂等制度是否落实,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原料是否过期,餐饮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食品留样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情节严重的予以立案查处。

截至目前,已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近200家。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学校(幼儿园)食堂基本能够按照要求规范操作,但仍有部分食堂存在进货记录不全,“三防”设施不到位等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存在问题的13所学校(幼儿园)食堂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及责令整改通知书,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4所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立案查处。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