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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7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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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钥匙前要交物业费物业的做法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5-09-17 06:59:31  

 业主财产损失得不到赔偿 领钥匙前要交物业费

物业的做法合理吗

□胡江涛

案例一:

物业拒绝赔偿业主损失

业主房里的财物和停在楼下的电动车被盗,物业和业主之间的赔偿纠纷给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关系蒙上了一层阴影。

日前,市消协接到投诉。李女士称,她买菜回家后,把电动车停在楼下,待她把菜拿到楼上后,再下楼,准备把电动车停到车库里时,发现电动车不见了。

李女士认为,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她没有拖欠物业费,车辆丢失,和物业公司失职有关,要求物业公司赔偿。

物业公司说,他们在小区实行全天24小时巡逻,维护小区的公共生活秩序,但李女士丢车不属于他们管,拒绝赔偿。

案例二:

想领钥匙先交物业费

2013年,市民王先生买了一套房子。

今年下半年,房地产开发商通知王先生到小区物业公司领钥匙、验房。

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称,王先生要拿钥匙,必须预交一年的物业费。

无独有偶。市民胡女士也遇到了类似的事情。

胡女士的房子于去年4月交工。今年5月,胡女士准备装修房子,领钥匙时,物业公司向她索要20144月以来的物业费。如果胡女士不交物业费,就拿不到钥匙。

观点碰撞: 双方有话说

胡女士认为,她既然交了物业费,就相当于自己和物业公司签了合同,物业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

市区一家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则有不同的意见。

该负责人承认业主交纳的物业费中有保安费。他说,小区保安虽然有治安、巡逻等方面的义务,但是物业公司只是协助、提醒业主进行管理。

那么,针对领钥匙要交物业费一事,业主又是什么意见呢?王先生认为,领钥匙和交物业费是两码事,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公司把领钥匙和交物业费这两件事捆绑在一起,不合理。业主没有入住,就不应该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的人则表达了他们的观点:小区的垃圾处理、绿化、照明、排水、电梯维护等产生的费用,无论有多少业主入住,都是那么多,不会减少,所以没入住的业主也应该交费。

律师说法: 业主应依规正常交费

小区业主财物被盗,物业公司是否应赔偿?河南筑梦律师事务所主任何银富说,这需要看物业公司是否有过错。盗窃案件发生时,如果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有脱岗等失职行为,或者物业合同中明确了物业公司在业主失窃的情况下要赔偿损失,那么,物业公司就要赔偿。也就是说,物业公司若没有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何银富不认可物业公司将领钥匙和交物业费捆绑的方式。他说,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商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不是交房主体,可以接受房地产开发商委托为业主办理交房,但是无权向业主添加任何条件,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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