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天津滨海新区政府透露,对于在天津港“8·
在爆炸事故中伤残的群众,将由滨海新区人社局统一受理登记后,由滨海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提出鉴定申请的人员统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符合残疾人条件的受伤人员,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户籍所在地残联申请残疾人证书。
爆炸事故中受伤人员可获得的补助,依据伤情及工伤认定情况而有所不同。
轻伤未致残的住院人员,在住院期间可享受住院治疗医疗费的全免、综合帮扶和社会救助金。依据医院下达出院通知书的住院时间,还将给予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生活补助。
事故中未认定为工伤,受伤人员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可享受5项补助:住院治疗医疗费全免;一次性伤残救助金,以上年度天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受伤人员致残程度和年龄计算救助标准;生活费补偿,属于对受伤人抚养对象的一次性救助,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天津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综合帮扶救助金及一次性抚慰金。
对在事故中认定工伤的人员,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规定医疗与伤残待遇外,还可享受3项补助:伤残帮助金,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人员,按等级给予一定额度的一次性帮助;一次性抚慰金及综合帮扶救助金。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