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推行
县乡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制度
□晚报记者 李 杨
本报讯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前,陈锋带领与会人员,分组考察了上蔡县纪检监察工作第一协作区和第二协作区建设情况。
据了解,今年初以来,上蔡县为破解基层乡镇纪委力量薄弱、人情干扰、监督执纪乏力等问题,探索推行了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模式。按照“地域相邻、规模适中、联系密切、便于协作”原则,将26个乡镇(街道)划分为7个协作区,各辖3至4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确保有12至16名专职干部。
上蔡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模式有效整合了乡镇纪委力量,推进了乡镇纪委深化“三转”、聚焦主业,提升了乡镇纪委履职能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
座谈会上,上蔡县纪委、上蔡县第七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遂平县纪委、汝南县纪委分别作了发言,交流了经验。
陈锋在讲话中对县乡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建设给予肯定,阐述了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是人员少、人情重、手段缺,协作区纪检监察工作是成功经验,凝聚了工作合力,提升了执纪能力,推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
陈锋说,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行县乡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制度,到2015年10月底,全市各县(区)要全部完成县乡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建设,并于2015年底取得初步成效,不能按时完成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对于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陈锋指出,各县(区)要把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要把纪律提到前面,变“惩少数”为“管多数”,变“只抓大老虎”为“既抓大老虎又打小苍蝇”,既要查大案,又要办小案。
市纪委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区纪委书记、监察局局长及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和纪律审查工作的副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