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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6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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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可二次报销 最高限额40万元

发布时间:2015-09-16 08:14:04  

城镇居民医保出新规

医疗费可二次报销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晚报记者   张丽丽     

 

本报讯   昨日,市民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是驿城区西园街道文化社区的居民。上周,他到社区交医疗保险时,被告知要交130元钱。回到家后,先生找出去年的交费单,发现只交了100元。“今年的医保费用增加了,医保待遇有没有变化?”先生问。

针对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的相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医疗〔20159号)文件精神,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在参保方式上有所创新,除了本人到社区或学校办理参(续) 保手续外,市直城镇居民率先试运行网上办理参(续)保手续。

个人年度缴费标准有所调整。18周岁以上居民缴费标准由100元调整为13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缴费标准由10元调整为30元;学生儿童缴费标准由30元调整为9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以及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缴费标准由0元调整为10元。

该负责人称,从20161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其中,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10万元,居民大病保险支付30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大病保险资金采取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的方式筹集,个人不用再缴纳大病保险的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8万元。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1.8万元~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

该负责人说,参保人员在市区看病,报销手续简单。全市操作系统软件统一,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定点医院就医,住院结算已实行“一卡通”。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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