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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1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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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棵大杨树被人砍伐

民警:无证砍伐属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5-09-11 08:46:27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在市文明大道与团结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骏马河北岸,有几棵大杨树被人砍伐,太可惜了。”96日下午6时许,市民牛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620分,记者在现场看到,4名伐树工正在分解树枝。两棵被伐倒的树还没有从骏马河内吊出。

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砍伐的杨树有4棵,一棵在附近小区内。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这些杨树有20多年的树龄。

据附近联通公司家属院的一居民说,这几棵杨树是他们小区找人伐的。砍伐的原因是这几棵树已经枯死,存在安全隐患。

“师傅,你们有砍伐证吗?”在现场,一市民问一名砍伐工。“有证。”该砍伐工说。该市民提出看一下砍伐证,该砍伐工说:“证不在我们手中,在老板手里。”“既然拿不出砍伐证,你们就不能随意砍伐树木。”该市民报了警。

随后,记者把情况反映到市绿化处。“那个区域归开发区园林绿化所管,至于为什么砍伐,我不太了解情况。”市绿化处一工作人员说。

开发区园林绿化所相关负责人董诗晓告诉记者,被砍伐的不是他们管辖的绿化树木。如果树木所有人没有相关手续,即使树木枯死也不能砍伐。

640分,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的4名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制止了砍树行为,依法暂扣砍伐工具,并通知相关砍伐负责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民警告诉记者,根据城市绿化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砍伐树木,砍伐树木必须办审批手续,否则均属违法行为。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线索提供人牛先生获得三等奖,奖价值68元头曲酒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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