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部署我市2016年地方立法建议项目征集和申报工作
选题范围限定在三个方面
□晚报记者 李玉荣
本报讯
为科学编制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地方立法计划,保证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要求,我市启动2016年立法建议项目征集和申报工作。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立法建议项目的选题范围限定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申报的重点主要是在这三个方面中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映强烈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
张德轩在讲话中强调,要从政治高度认识地方立法的重要性,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成立起草小组,加强领导,做好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如期完成工作。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深入调研是立法工作的第一步,要打好基础,加强立法调查研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提高立法人员素质,确保我市立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