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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31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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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爆炸事故追踪 严重受损住宅以3种方式处置

发布时间:2015-08-31 07:55:30  

29日,天津港爆炸事故现场新闻中心透露,截至当天15时,共发现遇难者147人,已确认身份147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员21人,天津港消防人员68人,民警10人,其他人员48人。

目前,尚有失联人员26人,其中包括公安消防人员3人,天津港消防人员12人,民警1人,其他人员10人。

记者了解到,事故现场清理工作正科学有序推进,吊车、挖掘机等工程车辆轰鸣,救援人员紧张有序作业。目前,核心区内三堆集装箱已有两堆基本清理完毕,外扩区汽车和集装箱已经全部清理完毕。现在工作面已经全面打开,清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又讯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居民住宅不同程度受损,给群众生活带来了困难。为尽快恢复生活秩序,29日,滨海新区房屋管理局下发《关于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居民严重受损住宅处置方式的说明》。《处置说明》确定了受损住宅处置方式,一房一价。具体处置分为收购、修复赔偿和已售未交付住宅处置3种方式。

收购方式。居民自愿出售受损住宅的,由地产企业社会责任联盟成员进行收购。根据住宅事故前市场评估价或居民购房合同价,按照就高的原则确定价格。在价格之外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由代偿部门另行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

修复赔偿方式。由政府部门组织对受损住宅门窗及公共部位进行免费修复。根据住宅事故前市场评估价或居民购房合同价,按照就高的原则确定价格。以此价格为基数,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由代偿部门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

已售未交付住宅处置方式。既可继续执行合同,也可采取退房方式,均按合同额给予一定比例过渡安置费。

据了解,对于受损住宅室内财产损失,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另行赔偿。滨海新区房屋管理局受滨海新区政府指定对上述所涉赔偿款项先行代偿,并有权向责任主体追偿。其他小区如有因事故受损严重的住宅,经评估确认后,也可按上述方式处置。如双方就住宅赔偿事宜协商未达成一致,住宅权利人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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