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8·12”爆炸事故追责 11名官员被立案侦查
交通运输部相关人员涉案
昨日上午,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分别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正厅级)等11人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目前,已对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副董事长董社轩,副总经理曹海军、刘振国、田旺,前法定代表人李亮,安保部经理郭向滨,财务总监宋齐,操作部副经理李雅翔,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评价师曾凡强等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在事故中受伤的瑞海公司总经理只峰、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尚庆森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监视居住。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截至8月25日下午3时,共发现遇难者人数135人,已确认身份135人。
高怀友
郑庆跃
【调查】
多部门存在失察
或监管不力
经调查发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作为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负有审批、监管等职责,有关责任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对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不力。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有关责任人员监管不力,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作为辖区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负有审批职责,有关责任人员明知瑞海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
天津新港海关有关责任人员在危化品进出口监管活动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其违法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给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天津港(集团)公司作为港区企业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经营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有关责任人员疏于管理,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
【发现】
被立案官员曾两次出现在发布会上
时任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的高怀友,曾先后出席第二场和第四场发布会。
在8月14日第二场发布会上,有媒体问瑞海物流是否有违规的地方,高怀友回应称,瑞海物流在原先物流存储的基础上,通过相关的环评和安评手续取得了危险品周转仓库的资质。
从管理角度来说,对仓储企业的危险化学品还是有比较明确规定的,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根据前期对企业的了解情况,这个企业取得的安评报告是合格的,同时也经过了天津市港口的安全条件的审查。
此外,他还回应称,瑞海物流是通过天津市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取得安评的,该机构名为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要求,企业通过第三方的中介技术机构,取得安评报告以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安评结果对他们的现场,包括对他们安评的结论进行审查,是交通运输部门的责任。
在8月15日第四场发布会上,高怀友表示,就安评公示问题,8月14日下午征求了交通运输部门的意见,交通运输部门认为对是否公开企业的安评报告没有强制性要求,安评机构作为安评报告公开的主体,如果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可以对评价报告的部分内容进行公开。
自称“冤枉”的天津港集团总裁被抓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在爆炸事故发布会上“喊冤”的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郑庆跃也被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天津港爆炸后7天,天津官方共计召开8场发布会,天津港集团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记者注意到,有直接监管责任和了解渠道的天津港集团在此前多个发布会上都被问及。最多的问题聚焦于天津港消防支队。事发后,他们最早进入火场救援,多名队员牺牲
郑庆跃说,天津港集团公司是市属国有企业,于2004年6月由原港务局整体转制成为集团公司,不再具备原天津港务局行政管理职能。
郑庆跃说,天津港是个区域的概念,本次发生爆炸事故的瑞海国际物流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坐落在天津港区域范围内。天津港集团公司也是坐落在同一区域范围内的从事港口装卸业务的国有企业,“我们是坐落在同一区域的没有隶属关系的两家企业”。
发布会现场,不断有记者提问关于瑞海公司的监管问题。而郑庆跃不断强调,天津港公司是天津港辖区的一家国企,和瑞海国际物流公司并无任何隶属关系,集团公司一直在抢险救援,但其一直未回答涉事企业瑞海公司的监管谁来负责的问题。
关于危险品监管问题,郑庆跃说:“作为企业,我们对其他企业的危险品不具备监管职能,但是有一点,将来随着国务院调查组的调查,我们会积极配合,调查组查实以后,如果天津港无论是集团或个人有问题,我们都会承担相应责任,也会接受处罚。”
【责任】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
最高可判死刑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公安机关依法对瑞海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立案侦查。
根据《刑法》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本罪者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则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则在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中提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具有毒害性、放射性及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0人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武岱(正厅级)
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刚(副厅级、已退休)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处长冯刚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怀友(副厅级)
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曹春波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朱立明
天津海关副关长兼新港海关关长王家鹏(副厅级)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郑庆跃(正厅级)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李洪峰(副厅级)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安监部副部长郑树国
1人涉嫌滥用职权罪被立案侦查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 王金文(副厅级)
天津市交通委
行政审批处处长坠楼身亡
天津市交通委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是2014年天津市整合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市政公路管理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相关职能所组建。董永存在新组建的天津市交通委担任行政审批处处长至今。此前,他先后担任过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法规处处长和水运处处长。他坠亡原因尚不明确。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