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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5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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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欲熏心卖假证 东窗事发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8-25 07:43:38  

利欲熏心卖假证

东窗事发被判刑

 

□晚报记者   周心放   通讯员   段鲜红

 

本报讯   日前,被告人王某某因伪造、买卖出生医学证明,伪造公安派出所的户口印章和计生部门的印章,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4781030分,一市民向泌阳县公安局泌水派出所举报,有人在泌阳县中州购物广场门前卖假证件。泌阳县公安局泌水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嫌疑人王某某带至泌阳县公安局泌水派出所,当场从其携带的包内搜出湖北省、江西省、河南省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776份、出生医学证明8份(其中3份加盖泌阳县妇幼保健院公章)以及2枚印章(一枚印有“泌阳县公安局老河派出所户口专用”字样,另一枚印有“驻马店市驿城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字样)。

泌阳县妇幼保健院证实,被告人王某某携带的3份加盖该院印章的出生医学证明,所加盖的印章是伪造的,且该院没有此编号的出生医学证明。泌阳县公安局老河派出所证实,该所户籍专用章是铜制印章,从没有制作和使用过塑料印章。驻马店市驿城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站证实,该单位没有“驻马店市驿城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印章。

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案发后及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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