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交通违法 莫变“养鱼执法”
□叶祝颐
重庆市某商贸
应该说,司机交通法意识淡薄、违法驾车,是酿成数十次违法记录的直接原因。企业面临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是咎由自取。但是,数十次违法却久未被告知,是否也存在着交警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现实执法过程中,部分地区确实存在执法经济思想作怪现象,诱导司机不断违法,以便收取罚款。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在通信联络极为方便的今天,交警联系到车主,早一点阻止车辆继续违法,任务并不艰巨。何况,按照规定,车辆所有人在交管部门留有联系方式。该事件中,交警部门执法不规范、工作缺位是造成车辆多次违法的另一重要原因。
交通违法处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交通安全需要警钟长鸣,更需要交警部门规范执法,以人为本,完善交通管理细节,维护执法公信力,避免违法记录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