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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8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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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部门联合治理流动车体广告

发布时间:2015-08-18 07:51:43  

 

多部门联合治理流动车体广告

已查处23辆违法广告车

违法进行户外广告宣传者将受罚

□晚报记者   李玉荣   通讯员   张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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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清理广告车。

本报讯 “站住!知道吗?你们这些车辆上路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815,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警对违法上路的广告车司机叫停。

8月以来,市公安交警、综合执法和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治理广告车违法行为,综合查处违法广告、违法占道、违法改装车辆、妨碍交通和噪音污染等多种违法行为。

 

广告车违法上路惹人烦

 

市民对影响交通安全和城市形象的广告宣传车颇有微词。

市民王焕家住市骏马路附近,傍晚出来散步的时候经常遇到一些广告宣传车。

“这些改装车辆,排成长长的车队,利用高音喇叭宣传,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家住市解放大道的张宝才说。

 

多项措施治理流动车体广告

 

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度重视,主动联合工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采取多项措施治理流动车体广告。

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告宣传车主要在车流、人流密集的道路上行驶,且行驶速度缓慢,极易引发交通拥堵。这些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其噪音影响居民休息。

据了解,截至目前,已经查处违法广告车23辆。

 

车身广告要有经营许可证

 

工商部门则重点检查了车身广告是否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车身广告是否登记;车身广告是否清晰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车身广告是否真实合法以及是否存在不健康、不文明和影响行车安全的内容等。

据市工商局一负责人介绍,利用交通工具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和户外广告宣传许可证,违法开展户外广告宣传,将处5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综合执法部门则针对广告宣传车影响城市形象和噪音污染问题进行了查处。

一位参与行动的综合执法人员表示,综合执法局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广告车噪音污染和视觉污染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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