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到达要客户自取
市民:快递公司服务“缩水”
购物方便维权不易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支付了快递费却得不到相应的服务。这样的快递公司怎么让人信任。”昨日上午,市民刘女士向本报反映,市区一家快递公司的服务质量严重“缩水”。
刘女士说,前段时间,她托新疆的朋友给她购买了一些当地特产。朋友通过快递公司把货发了过来,并把快递单号发给了她。
发货一个星期了,也不见快递人员联系自己,刘女士有些着急,就按照快递单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上显示我的快件已到达市区两天,可一直没有快递人员送。”刘女士称,她随后联系了这家快递公司,要求对方给自己送快件。
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快件到达市区后,快递人员曾给刘女士打电话,但刘女士没有接。现在刘女士只能自己到位于豪德贸易广场的快递公司取快件。
交了快递费,快递公司却不送货上门,这让刘女士难以接受。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市区一些快递公司。记者了解到,一般快件分为配送和自取两种,大多数快件由快递人员送上门。如果是自取的快件,快递单上会注明。自取的快件大都是较重或者大件的物品。
“如果刘女士的快递单上没有注明自取,那么快递公司就要负责把快件送到收件人手中。”一名快递人员说。
刘女士想知道,面对不负责任的快递公司,作为普通市民,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针对刘女士的遭遇,记者咨询了驿城区消协的一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快递行业发展快速,送件速度却“慢”了下来,纠纷也多了起来,这跟部分快递企业管理松散、缺乏行业自律有很大关系。
该工作人员建议,如果遇到快递公司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市民可以向邮政部门反映。同时,市民邮寄物品时要选择信誉较好的快递公司,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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