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红十字遗体器官捐献纪念广场。(资料图)
□晚报记者 李 科 王建成
入土为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离开这个世界后,如果将自己的遗体(器官)捐献出来,供医学研究和救人所用,是光荣、文明的爱心行为。但是,还有很多人对器官捐献的知识了解甚少、存在许多疑问,有的甚至不愿接受。记者调查发现,我市自从2010年9月启动人体器官捐献以来,共实现23例捐献,遗体(器官)捐献任重道远。
遗体、器官捐献者缺口大
7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市红十字会,采访了志愿者管理中心副主任刘惠峰。
刘惠峰告诉记者,人体捐献分为三种:一是遗体捐献,是指人死亡后,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这种遗体一般用于医学教学或者科研活动等。二是人体器官捐献,是将人体的某个仍然保持活力的器官,比如“心脏、肾脏、肝脏、肺、小肠”等捐赠给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三是人体组织捐献,是指将“皮肤、眼角膜、骨骼、肌腱、血管”等部分组织捐赠给那些需要救助的病人。目前,绝大多数的组织捐献是眼角膜捐献。
为推动遗体、器官捐献活动更好地在我市开展,市红十字会呼吁更多的市民了解器官捐献知识,支持器官捐献事业,加入到器官捐献志愿者行列。
去年10月,市红十字会接待了3名市民,他们有说有笑,十分乐观,根本看不出是来登记捐献遗体的。3位老人说,他们是从电视新闻上看到有关志愿者捐献遗体、器官这回事,很受启发。
“人死了,把遗体捐献出去,用作医学研究,也算是最后为社会献点爱心吧!”其中一位老人说。
据工作人员介绍,3位老人热情很高,但后来,他们遭到家人的阻拦,没能如愿。
尽管如此,仍有志愿者冲破阻力报名参与到捐献遗体、器官的行列中来。王女士祖籍信阳市罗山县,患子宫癌,独自一人住在驻马店的表妹家。在了解到遗体器官捐献情况后,她主动向市红十字会报了名。王女士无儿无女,她的表妹知道后不仅没责备她,反而夸她“思想开明”。她去年6月已实现了捐献。
据保守估计,目前我国的遗体、器官捐献缺口为30比1。刘惠峰说,我市是从2010年9月开始接受遗体、器官捐献的,截至目前,市红十字会报名登记进行遗体、器官捐献的共有50多例,实现遗体捐献23例。其中年龄最大的70岁,最小的7岁。
为了鼓励更多市民加入到捐献遗体、器官的行列中来,市红十字会每年都会举办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和培训班,加深人们对捐献遗体、器官的认识,打破旧的传统观念。
他们以另一种方式活着
2010年,泌阳县19岁的张春晓因为脑病离开了人间,但她却捐献了1个肝脏、2个肾脏和1对眼角膜。张春晓捐献的这些器官被我省医学专家分别移植给有需要的患者,共挽救了5个病人。2010年9月3日,她的名字被永久镌刻在了河南红十字纪念苑器官捐献碑上。而她,也成为我市第一例器官捐献者。
“春晓那么年轻,我们希望她的生命能得以延续,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在女儿陷入昏迷、确定脑死亡后,作为父亲的张书珍和家人商量后,决定捐出女儿的有用器官,“春晓是个很爱帮助别人的孩子,相信这也是她的愿望。”
同样,含笑九泉的退休干部魏先生没有遗憾,因为他的老伴在他去世后,为他办理了器官捐献手续,并把遗体也捐献了出来,用于医学研究,完成了他生前的愿望。
“2014年的一天上午,当时63岁的老魏托家人联系到我。他说自己身体健康,已说服妻子,要成为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刘惠峰说,通过了解,他获悉,魏先生身高1.83米,当过兵,是一名退休干部。在儿子遭遇横祸不治身亡后,魏先生经受不起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从此一病不起。
在填表办理遗体捐献手续时,他发现魏先生当时病情急剧恶化,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已知天命的魏先生说服了老伴,打算死后将自己的肾脏、肝等器官及遗体捐献出来,用于医学研究。
几天后,魏先生去世了。根据临终遗愿,他的老伴在家人的搀扶下,眼含热泪,来到市红十字会,用颤抖的双手为他办理了遗体、器官捐献手续。
刘惠峰告诉记者,魏先生是我市第一例器官、遗体捐献者。
据了解,在器官捐献者队伍中,最小的是一名7岁儿童,在患脑出血死亡后,她的父母将她的肾脏捐了出来。她也是我市年龄最小的器官捐献者。
传统观念成为器官捐献的拦路虎
“每年,我们都会接到数十个热心市民的咨询电话,不过,真正前来登记的寥寥无几。”刘惠峰向记者透露。
采访中,一名姓李的志愿者告诉记者,器官捐献是一件大事,除自己有意愿外,还要征得家人的同意。他说:“在进行遗体、器官宣传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伦理崇尚身体完整,死后入土为安。这种传统观念很长时间内将成为器官捐献的拦路虎。”
李先生告诉记者,这几年他一直为器官、遗体捐献奔走呼吁,在他的义务宣传下,不少人到市红十字会进行咨询。他告诉记者,目前,市红十字会还需要加强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引起全社会关注,扩大志愿者队伍,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器官捐献活动中来。
“因为志愿者是遗体、器官的捐献者、宣传者,也是身体力行的实践者,所以,我们要更懂得遗体、器官捐献的重要意义。”田先生深有感触地说。
田先生来自驿城区,是一名退休干部,平时就喜欢做些公益活动。他半年前就通过市红十字会志愿者管理中心,完成了器官捐献的协议登记工作。
在完成了器官捐献协议签订,并且通过多次做思想工作,田先生取得了子女的理解与支持。他告诉记者,人活一世,回首过往,总感觉有各种各样的遗憾。能够通过遗体捐献,为别人做点什么,他内心十分踏实。
本人签字外还要征得子女同意
据了解,为了回报遗体捐献者的大爱精神,我省特别在郑州设立了河南红十字纪念苑器官捐献功德碑林。一旦实施了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的名字将会出现在这片碑林里
遗体、器官捐献有一套完整的程序。捐献者应先和市红十字会取得联系,领取相关表格,带上身份证,并如实填报自己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及愿意捐献的人体器官或遗体是否留作医学用途,或是愿意留作器官移植等信息,然后再把登记表格交给当地的红十字会。
最重要的是,除了本人签字外,还需要征得捐献者子女的同意,方可签字认同;没有子女的,可由自己的直系亲属或由所在单位、社区出面签字认可才能生效。如果附合以上条件,其他具体事宜,由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帮助捐献者办理。
据了解,市红十字会将对捐献者开展人道救助机制,通过社会捐赠、彩票公益金等方式,给予一定的救助资金。
加大宣传,让逝者的生命延续
记者了解到,供需比差距大,使得人体器官成为稀缺资源,一些地下黑市通过网络交易现象也屡禁不止。2014年5月,通过互联网招募“供体”向患者出卖人体器官的被告人王某在西安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同年8月,涉嫌买卖51枚肾脏、迄今为止我国最大一起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件在北京终审宣判,15名被告人包括组织者、中介、掮客和4名医护人员。
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说,自己平时接触到的一些器官捐献志愿者,有不少人都担心无偿捐献的器官会被拿去牟利。
为提高器官捐献的透明度,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制订了一整套完善的登记、捐献、救助程序,使器官捐献工作公开、公正、透明运作。在器官捐献公正中,红十字会要做的工作是宣传、登记、捐献见证、救助缅怀等。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从目前一些地方器官捐献者的年龄构成来看,由于年轻人观念开放,受教育程度高,70后、80后、90后的年轻捐献者已逐渐成为主力。
刘惠峰告诉记者,如果能够加大宣传并完善相关机制,通过媒体广泛传播,让人们清楚地了解器官捐献与分配,不仅能打消阴谋论、买卖论的顾虑,而且能让更多人放心捐献,从而让更多逝者的生命用另一种形式延续。
记者感言
遗体、器官捐献,受我国传统思想影响,对志愿者而言,是一个困难的抉择。虽然面临诸多因素制约,但可以看到,随着社会的进步,文明开放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或家庭同意把遗体、器官捐献出来,像张春晓、魏先生、王女士、田先生、郭女士等人就是其中的代表。虽然他(她)们中有的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但我们似乎又觉得他们没有离开。
正如一位捐献者的家属所说:“他走了,该捐的都捐了,为医学事业做出了贡献,让更多人的生命得以延续。他以另一种方式活着,已经无憾了!”用行动改变社会,温暖社会,这不仅是生命的延续,也是一种精神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