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规定4.15元/立方米 加气机上显示6.10元/公斤
车用天然气价格有点看不懂
中油洁能公司:换算方式不同 价格一样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我是出租车司机。前几天市发改委下发文件,车用天然气价格从3.80元/立方米调整为4.15元/立方米。我们去加气站加气时发现,加气机上显示为6.10元/公斤。这是怎么回事?”7月27日,出租车司机夏师傅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反映。
记者看到,文件上明确规定,根据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调整河南省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规定,为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其他可替代能源价格的比价关系,参考外地市做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对我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文件上规定,从
“发改委的文件上明确规定车用天然气价格从3.80元/立方米调整为4.15元/立方米,为什么加气站的加气机上显示为6.10元/公斤呢?”夏师傅不解地问。
随后,记者对市白桥路南段、练江大道东段和驿城大道北段的蓝天中油洁能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的几个加气站进行了采访,发现各站加气机上显示的均为6.10元/公斤。
出租车司机刘师傅告诉记者,他们询问加气站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加气站都是严格按照发改委的文件执行的,至于怎样换算,他们也不清楚。
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中油洁能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毛树军。“文件上的价格是按立方换算的。在实际操作中,各加气站是按公斤换算的。只是换算方式不同,价格是一样的。”毛树军说,“我们会严格按照省、市发改委下发的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决不会让出租车司机吃亏。”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线索提供人夏先生获得三等奖,奖价值68元头曲酒一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