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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7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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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有人利用公共区域收费 如此收费不合理

发布时间:2015-07-27 08:36:34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我的孩子在市电影公司院内上辅导班,我每天都接送孩子。在电影公司看门的老太太把公司大门两侧的公共区域围起来,对停放在那里的自行车收费,每次一元。”724日上午,市民李女士向本报反映。

当天上午11时许,记者在该公司大门口看到,大门外慢车道上站满了接孩子的家长。当记者准备把电动自行车放在城建部门规划的停放自行车的区域时,一名老太太走到记者跟前说:“停车收费,1元。”“这是公共区域,为什么收费?”记者问。“道牙以上归电影公司管。你必须交费,不交费就别停在这儿。”老太太说。

“我收费是经过电影公司同意的。”老太太告诉记者,她是电影公司的下岗职工。经电影公司同意,她利用公司大门外道牙以上区域收停车费。

“道牙归市政部门管理,该公司大门口属于公共区域,谁都没有权利收费。”记者采访中,多名市民表示。

随后,记者来到该公司办公室了解情况。一自称办公室负责人的中年男子告诉记者,老太太收钱是她的私人行为,与电影公司无关。“可老太太说是经过电影公司同意的。”记者说。

就在此时,那名老太太也来到电影公司办公室。该男子看到老太太进来,把话峰一转,说:“其实有的人愿意让人看车。交一元看车费,图个放心。”从该男子的话语中能听出,老太太收费是经过他们同意的。

“在电影公司门前收费不合理,公共区域任何人都无权收费。”一城管执法人员说,如果市民发现有人占道经营,可向城管部门举报。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线索提供: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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