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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0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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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物业人员发生纠纷一女子欲轻生

发布时间:2015-07-20 08:19:42  

与物业人员发生纠纷

一女子爬到楼顶欲轻生

记者与民警劝说半小时将其救下

□晚报记者  刘永奇

本报讯   719日上午10时左右,市前进大道南段新时代家园小区内,一名女性业主与物业人员发生纠纷,爬到一栋6层楼房的楼顶欲轻生。接到报警后,辖区公安和消防人员赶赴现场并铺设救生气垫。1230分,在记者与民警的劝说下,该女子放弃轻生念头。

719日上午1020分,记者在市前进大道新时代家园小区东门看到,20多名市民围在这里,对着一栋6层楼房的楼顶指指点点。记者看到,一名女子正依偎在楼顶,似乎准备随时跳下来。在紧挨小区门口的通道上,消防人员铺设了一个大型救生气垫。

“怎么回事?”记者问一名围观的市民。该市民对记者说:“这名女子是小区的业主,听说她家里停电了,物业不让她交电费,因为之前她欠了物业费。这名女子想不开,就爬到楼顶上,说如果物业不解决问题她就不下来。”

当天中午12时,记者来到该女子所在的楼房,看到该女子站在楼顶角落。记者亮明身份后,该女子开始不说话,也不愿意挪动位置。后来,在记者和民警的劝说下,该女子终于开了口,称自己姓陈,是新时代家园小区的业主,因为物业不让自己交电费,所以一怒之下爬到楼顶欲轻生。

“天这么热,你一直站在这里也解决不了问题。”记者对陈女士说,愿意和她一起去物业办公室协调双方的问题。中午1230分许,在得到记者肯定和她一起去物业的答复后,陈女士下了楼。

在小区物业办公室里,陈女士激动地表示,她718日早上9时到物业公司交电费时,物业工作人员以没有交物业费为由,不让她交电费。“我没有说不交物业费,只是表示晚交几天。我在物业办公室与他们僵持了近一天时间,工作人员一直不给我的电卡充钱。”陈女士说。

陈女士说,她2011年买房子的时候交了一笔保证金,再加上应该退还的面积差价,自己还有好几千元钱没有拿回。“现在仅仅欠了上千元的物业费,就被物业强制‘停电’。我们僵持了一天仍没有结果,我觉得他们是在欺负我。”在物业办公室,陈女士说。

物业公司负责人张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刚开始他们同意陈女士缓交物业费,并要求陈女士写个承诺书,但遭到拒绝,所以他们一直没有同意她交电费的要求。最终,经过一番协调,张经理同意陈女士先把电费交上,物业费缓几天再交。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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