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6名处级干部被通报批评
两家单位门前“三包”落实不力
□晚报记者 李 杨
本报讯 17日,市“四城联创”指挥部通报市中心城区“百日综合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情况,第二次点名批评了两家单位和6名处级干部。
两家单位门前“三包”落实不力
市“四城联创”指挥部检查发现,在道路清扫保洁管理方面、占道经营管理方面、机动车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在道路清扫保洁管理方面,友谊路与十三香路交叉口附近路段建筑工地渣土车抛洒严重,路面尘土较多。天中山大道两侧门店前卫生较差,部分门店前有垃圾堆。南海路与烟厂南路交叉口东侧有垃圾堆。十三香路(置地大道以北)城中村卫生较差。汝河大道(铁路桥以东)路北侧有生活垃圾堆放。
另外,人民街道、西园街道、橡林街道、金桥街道、新华街道辖区内的卫生均存在保洁不到位现象。
在占道经营管理方面,文化路西段、中华大道东段、十三香路中段、雪松大道东段、郭庄菜市场东口南北慢车道、骏马路与雪松大道交叉口北侧、科三考场北侧道路,均有商贩占压人行道或慢车道经营现象,而御苑城小区门前则有沙料占道现象。
在机动车管理方面,通达路欢乐爱家店附近车辆乱停乱放。团结路与骏马路交叉口附近、骏马路市盐业局西侧,每天傍晚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较多。驻马店汽车客运中心站附近出租车乱停乱放。乐山大道喜盈门店和大商新玛特附近,交通秩序混乱。另外,西园公安派出所、东风公安派出所、金桥公安派出所、南海公安派出所、胡庙公安派出所辖区内,均存在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此次检查中,两家单位门前“三包”落实不力:火车站北侧客运汽车站内卫生较差,白色垃圾较多(责任单位:市迅达客运公司);市中心血站大门口西侧卫生差(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又有6名处级干部挨批评
此次通报,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第二次点名表扬、批评了一些处级干部。
综合评价好的路段及分包领导分别是:
驿城区:交通路西段(铜山大道-天中山大道段),分包领导贾迎战;春晓街(文明大道-乐山大道),分包领导李卫明;文化路中段(文明大道-骏马路段),分包领导刘坚强。
开发区:洪河大道(市委党校-乐山大道),分包领导代林江;开源大道(铜山大道-开源立交桥西),分包领导宋之华。
产业集聚区:汝河大道(铁路立交桥以西),分包领导殷剑。
综合评价差的路段及分包领导分别是:
驿城区:白桥路(中华大道-滨河大道)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店外经营严重,环境卫生脏乱差(分包领导:鲁静,分包单位:区统计局、区机关事务局);南海路(中华大道-汝河大道)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严重,交通秩序混乱,环境卫生差(分包领导:张键锋,分包单位:区旅游局、区供销社);十三香路(雪松大道-纱北路)卫生保洁不及时,车辆乱停乱放,早、午、晚间占道经营严重(分包领导:赵威,分包单位:区外贸公司、区商务局)。
开发区:丰泽路(天中山大道-正阳路)店外经营严重,车辆乱停乱放,卫生保洁不及时(分包领导:刘向阳,分包单位:规划分局、建设交通局);盘古山路(置地大道-团结路)乱贴乱划严重,卫生保洁不及时(分包领导:孟秀娟,分包单位:招商局)。
市产业集聚区:汝河大道(中原路以东)卫生保洁不及时,高速南出口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分包领导:李巍)。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四城联创”指挥部要求,被通报的单位及责任人要足够重视,提高整改标准,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于3日内书面报送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
检查评分情况
一、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1.主次干道考核: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87分,市环卫处80分,驿城区综合执法局 74分。
2.背街小巷考核:金河街道86分,西园街道85分,金山街道83分,雪松街道80分,南海街道79分,东风街道77分,老街街道76分,新华街道75分,金桥街道74分,橡林街道70分,人民街道69分。
二、占道经营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85分,市产业集聚区综合执法局80分,驿城区综合执法局76分。
三、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西园街道79分,金河街道78分,金桥街道76分,新华街道75分,橡林街道73分,南海街道72分,人民街道71分,东风街道68分,雪松街道65分,金山街道63分,老街街道61分。
四、机动车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西园公安派出所76分,胡庙公安派出所75分,老街公安派出所71分,南海公安派出所69分,东高公安派出所68分,东风公安派出所65分,金桥公安派出所64分,雪松公安派出所63分。
五、街道两侧建筑物清洁清理评分排序如下:
金河街道87分,西园街道85分,新华街道80分,金山街道79分,金桥街道78分,雪松街道77分,老街街道76分,人民街道74分,东风街道73分,南海街道70分,橡林街道69分。
六、园林绿化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市园林绿化处78分,开发区住建局72分,驿城区住建局68分。
七、广场公园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世纪广场73分,置地公园71分,南海公园70分,火车站广场69分,天中广场66分,高铁广场63分。
八、户外广告管理评分如下:
市城建监察支队67分。
九、路灯亮化管理评分如下:
市供电公司华宇路灯管理处68分。
十、夜市露天烧烤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76分,市产业集聚区综合执法局70分,驿城区综合执法局63分。
十一、营运秩序管理评分如下:
市交通局7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