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城联创”通报“百日综合整治”检查情况
晚报记者 李 杨
本报讯
主次干道环境卫生好于背街小巷
从检查情况来看,在道路清扫保洁管理方面,主次干道“三区”执法局投入大量人力、清扫机械,保洁及时,路面较为整洁,如市开源大道、文明大道、天中山大道、乐山大道、解放大道等。但背街小巷还存在保洁力量分布不均、保洁标准不高、保洁时间相对滞后等问题,甚至部分路段存在卫生死角或保洁空白点。
在占道经营管理方面,占道经营情况仍然较为严重,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沿街门店面店外经营,学校、医院、商场及其他人流密集地带占道经营现象尤为突出。部分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已形成事实上的马路市场。如:市南海路(中华大道—练江大道)、市富强路(中华大道—解放大道)、市风光路(交通路—解放大道)、市解放大道二巷、市文化路二巷、市乐山大道中段等街道。
在机动车辆管理方面,东风公安派出所、胡庙公安派出所、南海公安派出所、雪松公安派出所、东高公安派出所辖区内均存在乱停乱放现象。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方面,市区主次干道两侧非机动车停放无序缺少监管,三轮车随意停放。
3家单位因门前“三包”措施落实不到位、动员不充分、行动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受到通报批评。这三家单位和“门前三包”路段检查情况分别为:雪松大道客运中心站门前机动及非机动车占道集聚、秩序混乱,中华大道客运东站门前机动及非机动车停放混乱,严重影响交通(责任单位:市运输公司);豪德贸易广场门前商贩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交通秩序混乱,环境卫生较差(责任单位:豪德贸易广场管理办公室);市中心医院门诊大楼前秩序混乱,车辆拥堵,环境卫生差,绿化设施损毁严重(责任单位:市中心医院)。
6名处级干部受表扬
6名处级干部挨批评
综合评价好的路段及分包领导分别是:
驿城区:天中山大道中段(练江大道—交通路段),分包领导田锋;富强路南段(解放大道—中华大道段),分包领导刘瑞华;健康路东段(建新街—风光路段),分包领导赵二山 。
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乐山大道—经一路段),分包领导刘娟;开源大道中段(铜山大道—开源立交桥西段),分包领导宋之华。
产业集聚区:汝河大道(铁路立交桥以西),分包领导殷剑。
综合评价差的路段及分包领导分别是:
驿城区:雪松大道东段(北地下道—前进大道段)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秩序混乱,环境卫生脏乱差(分包领导:方付恒,分包单位:区公路局、区农业局);中华大道中段(建新街—南地下道段)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卫生保洁不及时,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管理混乱(分包领导:李贺玲,分包单位:区工信局、区安监局);中华大道东段(南地下道—驿城大道段)卫生保洁状况差,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分包领导:赵顺清,分包单位:区发改委、区林业局)。
经济开发区:十三香路北段(置地大道—开源大道段)店外经营、马路市场严重,车辆乱停乱放,保洁不及时(分包领导:臧新安,分包单位:金河办事处、工会);文祥路(雪松大道—金雀路)车辆乱停乱放,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严重,建筑垃圾占道堆放(分包领导:李国顺,分包单位:政法委、东高公安分局)。
产业集聚区:白桥路南段(练江河桥—汝河大道段)环境卫生差,保洁不及时(分包领导:栗玉欣,分包单位:群众工作处)。
针对此次检查存在的问题,市“四城联创”指挥部要求,各单位要巩固成效,防止反弹。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及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三日内书面报送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
检查评分情况
一、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1.主次干道考核: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86分,市环卫处80分,驿城区综合执法局 76分。
2.背街小巷考核:金河办事处80分,金桥办事处77分,金山办事处75分,东风办事处73分,人民办事处71分,西园办事处70分,老街办事处69分,雪松办事处67分,橡林办事处66分,新华办事处63分,南海办事处60分。
二、占道经营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85分,市产业集聚区综合执法局76分,驿城区综合执法局70分。
三、机动车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西园公安派出所75分,金桥公安派出所73分,老街公安派出所71分,南海公安派出所69分,雪松公安派出所68分,东风公安派出所66分,东高公安派出所65分,胡庙公安派出所64分。
四、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金河办事处80分,金桥办事处79分,西园办事处77分,金山办事处76分,橡林办事处74分,老街办事处73分,东风办事处72分,雪松办事处70分,新华办事处69分,人民办事处68分,南海办事处65分。
五、街道两侧建筑物清洁清理评分排序如下:
金河办事处83分,金桥办事处80分,东风办事处78分,西园办事处75分,人民办事处73分,金山办事处71分,老街办事处70分,雪松办事处69分,橡林办事处68分,南海办事处66分,新华办事处63分。
六、园林绿化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开发区住建局68分,市园林绿化处67分,驿城区住建局65分。
七、广场公园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高铁广场70分,火车站广场69分,世纪广场68分,天中广场66分,南海公园65分,置地公园63分。
八、户外广告管理评分如下:
市城建监察支队68分。
九、路灯亮化管理评分如下:
市供电公司华宇路灯管理处65分。
十、夜市露天烧烤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71分,市产业集聚区综合执法局68分,驿城区综合执法局 66分。
十一、营运秩序管理评分如下:
市交通运输局6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