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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6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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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两级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两个月共立案7711件

发布时间:2015-07-16 07:54:42  

□晚报记者  李玉荣

本报讯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驻马店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情况。

通报称,作为从制度上解决“立案难”问题的重大司法改革举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立案登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51630,全市法院共接收诉状材料7798件,当场立案7711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57件,已收诉状当场不能决定立案的26件,不予登记的4件,当场登记立案率98%,这一数据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

“当前我市法院立案登记工作总体运行平稳。”该院一负责人说, 5月至6月,全市两级法院立案件数,与去年同期受理的6570件同比增加17.3%

据通报,从案件类型看,民事案件、执行案件同比都有所增加。行政案件同比基本持平。此外,刑事自诉案件3件,国家赔偿案件3件。从案件地域分布情况看,辖区10个基层法院案件总数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而言,增幅较大的是行政案件。”该负责人说,立案登记制实施两个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44件,与去年同期的9件同比增长389%。这一现象与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变化密不可分,因为对审级法院的管辖权转移作了限制,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都不得移交下级法院审判。

“再一个是根据我省行政案件异地交叉管辖的规定,57日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受理南阳市政府作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该负责人说,南阳是人口大市,行政案件也多一些。以上因素导致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案数的大幅增加。

“立案登记制的实施,使立案登记收取材料和诉状格式进一步规范。”该负责人说,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数量和已收诉状当场不能立案的数量逐渐减少,立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与以往的立案审查制相比,立案登记制令当事人减少了多次往返法院的奔波之苦,普遍感受到立案的高效、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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