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核协议达成一致
伊朗核问题六国(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中国和德国)与伊朗14日终于达成了历史性的全面解决伊朗核问题的协议。六国和伊朗通过一年多时间的谈判,为解决延续了12年的伊朗核问题达成了政治共识。
据了解,伊核问题协议包括解除对伊朗制裁及其行动计划、核技术合作、对协议实施的监控、对伊朗核能力的设限以及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的草案等关键方面的内容。
协议实施后,对伊武器禁运最长将可维持5年,对伊弹道导弹技术转让禁令最迟在8年后取消。国际核查人员不能随意获得授权核查伊朗敏感设施,包括军事基地。伊朗有权对国际核查人员的核查要求提出异议,一个由伊朗和六国人员组成的仲裁机构将对有关争议作出裁决。联合国安理会将于7月底通过决议批准伊核问题全面协议。协议将在获得安理会批准后90天内生效。
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天野之弥说,国际原子能机构已经与伊朗签署了一份路线图,以澄清过去以及目前存在的有关伊朗核计划的“悬而未决的问题”。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莫盖里尼说,一旦国际原子能机构认定伊朗核计划属于和平性质,对伊朗的制裁将立即解除。
伊朗核问题协议公布,伊朗重申任何情况下不会谋求、开发和获得任何核武器。伊朗将确保铀浓缩提取在
奥巴马发表讲话,表示伊核协议避免了中东地区核扩散。此外美国官方称,伊朗履行核协议可获得1000亿美元被冻结资产。
伊核问题大事记
伊核问题相关六国与伊朗自2013年起,经过多次延期及多轮马拉松式艰苦谈判,达成最终全面协议。以下为伊核问题历年来的重要节点:
20世纪50年代:伊朗开始核能源开发活动,当时曾得到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的支持。
1980年,美国同伊朗断交,并正式对伊朗实施经济制裁。自此美国开始干涉伊朗核活动,指责伊朗以“和平利用核能”为“掩护”,秘密发展“核武器”。
2002年8月,伊朗被指秘密建造纳坦兹铀浓缩设施和阿拉克重水反应堆,引发国际关注。
2003年2月,时任伊朗总统穆罕默德·哈塔米承认,确实存在纳坦兹核设施,但只是用于核电站所需的低丰度浓缩铀。国际原子能机构随后认定伊朗进行铀浓缩活动,且没有按照规定接受核查。
2003年9月,国际原子能机构首次通过决议,要求伊朗尽快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终止提炼浓缩铀试验。
2003年12月,在代表欧盟的法德英三国的斡旋下,伊朗正式签署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但伊朗一直强调和平利用核能资源的权利,并在暂停铀浓缩活动方面多次出现反复。
2004年11月,法德英三国与伊朗举行了多轮会谈后在巴黎初步达成协议。由于双方存有分歧,巴黎协议未能得到落实。
2005年6月,支持推动核项目的马哈茂德·艾哈迈迪·内贾德当选伊朗总统。同年8月,伊朗恢复铀浓缩活动。英法德中止谈判,伊核问题再度升温。
2006年1月中旬,美、俄、中、英、法即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会国决定,由国际原子能机构把伊朗核问题提交安理会,安理会随后通过主席声明,要求伊朗在30天内中止一切核活动。这标志着安理会正式介入伊朗核问题。
2006年12月,由于伊朗拒绝停止铀浓缩活动,安理会通过第1737号决议,首次对伊朗实施制裁。截至2010年,安理会共通过6份伊朗核问题决议,实施4轮制裁,包括冻结伊朗核计划相关人员和企业在国外的资产、禁止向伊朗转让核技术、禁止伊朗进口重型武器装备、进行任何与可运载核武器弹道导弹有关的活动。
2008年7月起,六国与伊朗先后举行多轮对话,由于双方在铀浓缩、制裁等核心问题上分歧严重,伊朗核谈判一直未能取得明显进展。
2013年6月,立场温和的哈桑·鲁哈尼当选伊朗总统,在伊核问题上展现务实和开放态度。同年9月,鲁哈尼首次参加联合国大会,表示伊朗愿意推进伊核问题对话。
2013年10月,六国与伊朗在日内瓦举行鲁哈尼政府成立以来首轮对话,并达成伊朗核问题持续10多年来的首份临时性协议,伊朗同意以部分中止核项目换取部分解除制裁,协议2014年1月生效。各方约定2014年7月底达成最终全面协议。这一期限到期后,延长至同年11月,随后又延长至今年6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