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滑清泉
本报讯 “只要符合条件,老旧汽车报废都可申请补贴。”日前,市商务局一负责人说,从今年9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该局市场体系建设科作为我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服务窗口,受理2015年度老旧汽车报废补贴申请。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申报范围为:凡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中型载货车。
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上使用性质登记为危险品运输或危化品运输,下同)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重型载货车(含厢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集装箱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中型载货车。
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上述半挂牵引车、载货车范围。补贴标准为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8000元,中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3000元。
按照规定,符合申请条件的老旧汽车车主,应在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间,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服务窗口,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车主逾期申请补贴资金的,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将审核申请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核对信息管理系统中回收的报废车辆有关信息,录入申请、补贴信息,综合协调、汇总数据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转交所在地财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对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补贴信息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