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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8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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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信息有误 投保人要求更改合同被拒

发布时间:2015-07-08 07:51:25  

保险受益人信息有误

投保人要求更改合同被拒

保险公司:受益人可以随时变更

 

□晚报记者   张丽丽     

 

本报讯   在保险公司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受益人的信息出现错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更改合同遭到拒绝。“合同出现错误,影响以后受益,不改肯定不行。”昨日,市民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先生告诉记者,430,他在市风光路与交通路交叉口西北角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购买了一份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当时,他签了电子投保确认单,并递交了相关资料。51,他通过银行交了3890元保费。528,他收到保险合同。

529,我发现合同上的信息有误,受益人一栏写的是我儿子的名字,但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是我的。我连忙拨打保险公司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先生说,客服人员了解情况后说可以变更合同,让他把合同交给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王翠红。

一个星期后,王翠红给杨先生打电话,让他拿着身份证到公司变更合同。到公司后,对方说让他提出申请变更合同。经过询问得知,变更合同就是在保险合同后面加一张变更单,但变更单上没有盖公章。

先生不放心,当时没有变更合同。先生要求保险公司把信息错误的合同更换成信息正确的合同,遭到对方拒绝。

随后,记者和杨先生一起来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王翠红说,出现这种失误,她感到很抱歉。鉴于受益人可以随时变更的规定,先生的保险合同中受益人信息有误是可以变更的。现在驻马店分公司的公章归省公司统一管理,一般情况下,变更单上是不加盖公章的。

“如果先生想加盖公章的话,我们可以向省公司申请。但是,先生要先把合同交给我办理变更,我逐级上报给省公司盖章。”王翠红说。听说要把合同交给王翠红,先生表示不放心,双方不欢而散。王翠红说,她会继续向公司反映此事,妥善解决,以求客户满意。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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