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门口停电动车收费
律师支招:可拒绝交停车费
□晚报记者 栗晨曦
本报讯 今年2月以来,本报多次对市区占用公共用地收取停车费现象进行报道,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虽然一些监督部门对该现象进行治理,但仍有一部分人占用公共用地收取市民停车费,引起市民不满。
“我在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附近一驾校练车,将电动车停到该驾校两侧的道牙上,就有人收1元停车费。道牙以上公共用地收取停车费合理吗?”昨日,微友“康鹏”向本报官微反映。
记者来到了该驾校位于市开源大道的门口。在此地,记者看到5家商贩在经营饮料等,他们的摊位摆放无序。在大门东侧一女商贩特别忙碌,她不仅在卖着东西,还不时地收取电动车停车费,她身边摆放着停车收费的牌子。记者细数了一下,发现在该驾校南门两侧
“你知道不能利用公共用地收停车费吗?”记者来到一商贩小摊前问。“我们就收1元钱,也不贵,帮助练车的学员看着车,这样学员练车时也放心。”该商贩回答。“这地方是公共用地,但我们有使用权,城里还有占道经营的呢?”听见记者的问题,另一商贩很激动。“你们这门口不到
记者发现,离该驾校较远处,停了不少电动车。“我们无法把车停得离驾校近一点儿,不交钱商贩们不让停,她们没有收费资质,就是附近村民。”市民吴雪告诉记者,一天停车要花2元钱,虽然钱不多,但她觉得商贩不应该收钱。
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天中晚报法律顾问刘剑锋,他告诉记者,按照规定个人不允许收取停车费,市民遇到此情况,可将其投诉到道路管理部门并拒绝交停车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