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期间太任性
该不该领工资起争执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本想在实习期和同学在饭店打工挣些零花钱,由于受不了饭店的各种要求而辞职。“我们干了一个多月,店主一直拖着不给我们发工资,我们为此发生了争执。”昨日上午,大学生张月和她的同学向本报记者求助,希望记者帮她们讨回工资。
张月告诉记者,她是市区一所大学四年级的学生。上半年,学校要求实习,她就和另外一名同学在市区找份工作,打算暑假再回家。
张月说,今年5月初,她和同学应聘到市区一家饭店当服务员,约定每个月工资1800元。
一开始感觉很新鲜,但是在随后的时间里,张月承受不了每天的劳动强度,而且有时要受气,出了错还要被罚款。干了一个多月后,张月和同学向店主提出辞职并索要工资。可是,店主称张月二人没有提前申请辞职,店里没人填补空缺,工资暂时不能支付给她们。
昨日中午,记者随张月一起来到其打工的饭店,见到了店主
“现在,张月二人说走就走,既没有提前通知她辞职,又急着要工资。”
驿城区劳动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提醒大学生,打工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以防日后出现纠纷。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说,现在一些企业和个人为大学生就业提供了岗位,大学生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不能太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