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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9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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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粗心 300元货款难要回

发布时间:2015-06-29 08:25:18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商场收银员女士由于工作粗心,结账时少收顾客300元钱,当她向这名顾客追要时,对方一直拖着不给。昨日上午,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市区一家商场的收银员。上个周末,商场的生意很好,她特别忙。由于同事开具的1000多元的票据不太清楚,她少算了300元。当时,顾客是刷银行卡支付的货款。

当天晚上,女士和同事对账时发现少了300元,查询交易记录时发现错在那1000多元的票据上。

通过查询商场的监控,同事找到了顾客苏先生。女士几经周折与先生取得联系,在道歉的同时希望对方能把300元货款补上。先生一直拒绝女士的要求,称这是商场和工作人员的失误,和他没关系。先生虽然承认了此事,但拒绝支付300元货款,还让女士不要打扰他的生活。

“因为这次失误,我已经受到了处罚。我每个月1000多元的工资,这下半个月的工资已经没了。”女士说,原本希望这名顾客能把货款补上,现在看来,希望太渺茫了。

昨日上午,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解释,商场和消费者之间是货物买卖合同关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商场虽然有失误,但履行了应尽的责任。消费者少支付300元货款,没有履行完合同约定。商场可以要求消费者支付剩余的货款。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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