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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5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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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养的子女能否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发布时间:2015-06-15 07:42:09  

被收养的子女

能否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律师:不符合继承条件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近日,市民女士沉浸在伤心和气愤当中,因为30多年前父母送给别人抚养的妹妹竟然向她索要父母的遗产,并要对簿公堂。

女士说,30多年前,父母带着她从外地迁到市区。由于当时家里贫穷,妹妹被父母送给一个朋友。对方一直没有孩子,待妹妹如亲生。后来双方也有走动,妹妹知道自己的身世,但双方都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

几年前,女士妹妹的养父母相继去世,妹妹继承了对方的遗产。前段时间,女士的母亲因病去世,父亲几年前就不在了。此时,女士的妹妹找到女士,说要平分亲生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因为她也是周家的孩子。

30多年来,她从来没有在父母面前尽过孝,母亲在世时经常给她的孩子买东西。我认为她这样做太过分了。”女士说,妹妹的这个要求被她拒绝了,但妹妹没有罢休,说要到法院起诉她,夺回自己应得的遗产。

随后,记者咨询了律师。据律师介绍,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亲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根据这一规定,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亲生父母对养子女没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相互之间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女士的母亲如果立下了有效遗嘱,女士就要按照当事人的遗嘱分配遗产,如果没有有效遗嘱,就要依法继承遗产。女士的妹妹不符合继承条件。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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