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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2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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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的鲜花不要“采”

发布时间:2015-06-12 07:55:51  

□晚报记者         通讯员   徐小斌

 

本报讯   “早知道有今天,就是再好看的花,我也不去摸它。”昨日,汝南县古塔街道付楼村村民朱某后悔地说。

201563,朱某因盗窃汝南县城区绿化带内的花木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处罚金500元。

今年4月初的一天下午,从汝南县开发区泰山路西段经过的朱某看到路边绿化带内刚栽植不久的高秆月季花次第开放,非常好看,就想据为己有,遂趁人不备偷盗了两棵,种在自家院内。

高秆月季花属该县从外地引进的城市绿化花木,该花被盗后很快被管护单位察觉,并报案。汝南县森林公安局对汝南县城泰山路周边的付楼、刘屯、刘柏庄等18个自然村的1300多户居民家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在朱某家发现两棵被盗的高秆月季后,民警立即予以查扣。朱某因害怕法律制裁而一直躲避在外,不敢进家。

办案民警通过乡、村干部及其亲属敦促朱某投案自首。在强大的思想压力下,朱某于63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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