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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2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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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继承协议过期了吗

发布时间:2015-06-12 07:48:33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市民先生因为儿子近期要结婚,带着7年前母亲让他继承房屋的继承协议办理过户手续,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说他的继承协议过期了。

先生告诉记者,2008年,母亲去世前把自己住的一套房子让他继承。因为他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其他姐妹签订了自愿放弃房屋的继承协议。他当时以继承人的身份在市区一家公证部门办理了公证。

“现在孩子准备结婚,我想把母亲留下的那套房子让孩子住。”先生说,几天前,他带着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工作人员看过相关证件后说,他递交的继承协议已经过期,无法使用。

“当时孩子小,不知道以后是否在市区工作或者结婚,我们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继承协议怎么会过期呢?”先生说,母亲已经去世多年,不可能再做一次公证。

昨日,记者采访了我市一家公证部门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公证书本身没有时效。公证书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要按照该条款办理。先生首先要弄清自己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涉及相关条款,这样才能了解是否过期。

工作人员说,如果先生所持的公证协议相关条款涉及时效问题,需要重新公证。工作人员建议先生拿着继承协议到公证部门了解相关情况,查看是否过期。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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