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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9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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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贪小便宜盲目购药

发布时间:2015-06-09 07:51:10  

药店“买药送礼品”

勿贪小便宜盲目购药

 

□肖婷婷

 

“购药赠礼”“有奖销售”“满46元送礼品”“买二送一”“买药送洗衣液”……笔者近日在市区走访时发现,这些商场和超市惯用的营销手段被不少药店学去。但药品是特殊商品,不少消费者对药店开展的此类促销活动提出了质疑。

现象   不少药店搞促销活动

62,笔者在市解放大道一家药店看到,其张贴的活动海报上写着:消费满48元送板蓝根颗粒一盒,满68元送毛巾,蛋白粉买21,西洋参买100元送50元等。

市民景兰买了一盒抗病毒口服液,价格是25元。销售人员建议她再选些别的药,因为消费满48元可以送礼品。

位于市中华大道一药店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笔者,药店开业不久,他们特意举办了3天让利活动。其间,除了“买药送礼品”外,还免费办会员卡,攒够积分换礼品。此外,顾客能凭购药小票换抽奖券。

市民   对“送礼”持不同观点

笔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对于药店这种促销方式,消费者反应不一。

“我们经常用到这些药,现在买还赠送礼品,为啥不多买些囤着呢?”市民陈娜对药店搞这种促销方式非常赞成,她这次就借药店促销囤了不少药。

“药店肯定不会做赔本买卖。”市民宋涛对笔者说,“消费者买药关心的是药品是否安全有效、价格是否低廉,而不是赠品的好坏多少,毕竟药品不像日常消费品,不用储备。”

医生   勿盲目购药

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桂委表示,药店促销容易让市民多买药,而药品是特殊商品,对保质期、储藏方式等都有特殊要求,如果误服失效的药品会产生不良后果。

桂委提醒市民,不要被广告宣传或促销宣传迷惑,为贪小利而大量购药,最好听从执业药师或执业医师的建议,以免造成超剂量用药、超疗程用药等问题。市民用药前应先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即使药品在有效期内,也要注意检查其外观,如发现变色、变质,千万不要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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