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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8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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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想停车 修理厂不许

发布时间:2015-06-08 07:37:11  

居民想停车  修理厂不许

双方互不相让

 

□晚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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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是市天中山大道与健康路交叉口原市监理公司家属院的住户。家属院的南院现在被一家汽车修理厂租赁。因为这个院子是集体的,这种租赁关系我们不承认。现在修理厂不让我们把车停在里面。”65日下午,市民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先生告诉记者,现在修理厂所用的地方原是公司家属院的一部分,土地是公有的。以前我们都把车停在修理厂里面,每年向他们交一定的费用。“6月初开始,修理厂的人不让我们把车停在里面了。”先生说。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先生所说的这家汽车修理厂。据修理厂负责人郝会强介绍,他们是今年初接手的这家修理厂。原来的修理厂收家属院居民的停车费在531已经到期,现在他们不想让居民再把车停在院里了。

“因为我们不让居民把车停在院里,居民就把车停在修理厂的大门口,所以我们报了警。”郝会强说,“后来,工商部门的人员来了,让我们出示有关证件和相关手续。我们的承包合同和相关证照都齐全,工商人员看后就离开了。”

郝会强说,修理厂的承包期限为6年,现在已经交了几十万元的承包费。再说,修理厂是股份制,有十几个股东,这事不是一两个人说了算的。

“我们准备扩大业务,到时这个院子根本就不够用,哪还有空地让居民停放车辆?”郝会强说,现在院子里已停了几辆报废车。他们的业务扩大后,会有更多的报废车辆停在院子里。

对于家属院居民的说法和要求,郝会强说,居民如果坚持他们的想法,可以走法律途径,但不要再影响修理厂正常做生意了。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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